《北京社会在职人员公务员报考时间公布!》文章原文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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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员补充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定于6月18日组织2006年面向社会人员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考试面向北京市社会人员(不包括2006年应届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至1988年5月1日以前出生);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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