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2006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 》文章原文节选: [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2006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

及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和垂直管理机构补充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6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8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我要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未找到评论

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