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且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我校接收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免试生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摄像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摄像。
3.我院只接收统考考生,不接收单考和MBA考生。
4.报名费:待教育部通知后确定。
5.报名时间及方式按国家统一规定,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
三、专业及研究方向
(一)产业经济学专业设有四个研究方向
(1)流通经济研究(2)产业经济理论研究(3)金融研究(4)期货贸易
(二)劳动经济学专业设有三个研究方向
(1)劳动经济理论(2)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3)社会保障
(三)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设有三个研究方向
(1)管理科学(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物资流通工程
(四)企业管理专业设有四个研究方向
(1)战略管理(2)物流管理(3)财务管理(4)人力资源管理
四、初试与复试
初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初试科目包括政治、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初试合格者到我院参加复试,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前补交)。
说明:所有与报考有关事项均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五、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以及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含复试费)。
六、学习期限
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
七、录取类别
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外自筹资金: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北京物资学院,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八、就业
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就业。2005年研究生就业去向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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