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免试生的说明
资格:
(1)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重点高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指标的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可向我所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2)申请时已经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在大学期间全部考试成绩优秀,没有重修、补考、不及格纪录。
程序: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与具体的招生导师联系,经导师同意,填写我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将该表及在校成绩单于申请年份的9月23日前寄送申请的导师,由导师所在研究室向我所招办提交接收申请。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10月中旬通知通过初审者来我所参加英语口试、专业内容复试和体检。
须提交的材料:
(1)我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在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章或院、系教务章)
其它说明:
(1)我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占用总招生指标,招生指标的50%左右用于接收推荐免试生。
(2)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申请表中内容不得为空,推免资格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盖章方才有效,院(系)盖章证明推免资格无效。
(3)申请者还须参加我所组织的体检。
上述申请材料不合格者恕不接收。
通过复试和体检的推荐免试生持我所正式接收函到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领取密号,按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网报,并将网报信息打印后于11月10日前寄交我所招办。未能提交此表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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