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0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30名(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及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公费),须将工资、党团关系和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就业由我校推荐,与用人单位实行双向选择。
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公费),学习期间不转工资、户口、档案和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委托培养生的培养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学习期间不转工资、户口、档案和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录取时委托单位与我校签订委托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生须与我校签订自筹协议交纳培养费,须将工资、党团关系和人事档案转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6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的大专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05年10月2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附上已学过的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外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免试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且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以教育部公布的报名时间及方式为准。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还将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地点由各报名点指定。
(二)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三)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进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九、其它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信息全部会在网上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将由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登记考生地址及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时一定要留详细的地址,如因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
(三)我校研招办为考生提供过去两年部分专业课试卷,请登录我校研究生网站下载。如需购买业务课的参考书,请直接与我校教材文印中心联系,电话:0512-68254605 。
(四)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奖励被录取的第一志愿优秀考生。
(五)如本简章与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332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邮政编码:215011 联系部门:研招办 联系人:朱老师 申老师
联系电话:0512-68093182 研招办电子信箱:yzb@mail.usts.edu.cn
研究生处网站:http://unit.usts.edu.cn/y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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