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说明
1、2007年我院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20名。此数为我院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数为准。
2、根据专业特点所限,考生报名时既要填报专业,同时也要填报研究方向及导师姓名。统考科目(政治、外语)本院不设考场,报名时间以国家规定考试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校(学)期间成绩单;
②作曲研究方向须提交作品、理论研究方向须提交相关论文、电子管风琴演奏研究方向须提交本人创作乐曲的曲谱,(作品、论文及曲谱一式七份);
③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在报名一周后到我院加试;
④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3、所有考生须按教育部和我院的规定进行报名;统考准考证在招办将报考材料邮寄至我院审核后,于考试前15日内邮寄给考生本人。
4、有关事宜均以我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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