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广东工业大学是经原国家教委批准,1995年6月由有50年历史的原广东工学院、广东机械学院、华南建设学院(东院)合并组建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
材料与能源学院设有:材料学和材料加工工程2个博士点,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热能工程等5个硕士点。学院拥有广东省级重点(扶持)学科:材料学,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功能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实验室.
2006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幅较大,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与完成招生计划间尚有一定数量的差额,须调剂一定数量的合格考生。
二、200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
1、凡符合国家2006年A类地区工科类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调剂政策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院。我院可考虑接受的专业有:材料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热能工程,欢迎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前来申请调剂。
2、调剂生被录取均须交纳8000元培养费,新生报到前一次性交清。调剂生若按国家计划非定向生录取时,学校发给普通奖学金(生活费);若按自筹经费生录取时,学校不发给普通奖学金。
3、调剂手续:愿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2006年研究生调剂信息表》,填好后发至yangyz@gdut.edu.cn或传真至 020-39322570。经我院同意后,考生本人向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提出调剂申请,由该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将相关调剂材料,直接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编510090),我校在收到调剂材料后,会尽快给予答复并告知初步复试时间。考生一旦确认调剂到我校后,不得再联系其他单位,以免影响考生个人的复试和录取。
有关调剂政策以我校研究生处正式发布为准,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