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广州医学院招生简章 |
|
|
|
OKhere.net 你来我网-考研社区 作者: 2002-7-15 不详 | |
|
我院2003年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00名,我校面向全国招生,热诚欢迎有志献身于医学科学事业的青年报考我院。 一、报考方法 1.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3)国家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从事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三年以上,并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者可以报考(除个别导师指定只招收本科生的专业);(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院校本科毕业生,并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者可以报考(除个别导师指定只招收本科生的专业)。中专毕业生不予报考;(4)接受全国医学院校或生命科学专业的少部分推荐生,并尽可能在临床医学专业内安排。 2.报名方法: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在校学习成绩单等,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有关报考硕士研究生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省、地、市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 推荐生的有关推荐材料请于报名前寄广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一般为11月上中旬;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1.考生报名时填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按《报考登记表》各项要求认真填写,连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时须出示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和成绩单(应届生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非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等报考材料寄交我办。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2.《报考登记表》上单位地址和本人通讯地址栏目应写明详细地址(省、市、县、街道门牌号)、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写明区号)。 3.考生报名机读卡填写后应仔细核对,凡因机读卡填写错误造成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错误而影响考试者,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须在《报考登记表》内放三个写明详细地址(省、市、县、街道门牌号)和邮政编码并贴足邮票的回邮信封。准考证、成绩单、通知书等一律按考生填写的信封地址邮寄。 5.同等学力考生须将论文复印件放入《报考登记表》内,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以考试。 6.凡索取招生专业目录者,请付工本费和邮费5元,并付上写清收件地址的中号信封1个。 7.考前辅导班:在考前一个月我院将举办有关考前辅导班,有意参加者,可在考前一个月前来电咨询,电话:020-81340542 三、考试: 1.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综合)、专业基础共四门,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及考试方式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2.由全国统一命题的综合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西医综合(试题为多选题)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不包括传染病、神经与精神病)、外科学(只含外科总论、普通外科)。 3.由我校命题的综合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1)生物学综合:①生物化学,《生物化学简明教程》 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聂剑初 主编。②细胞生物学,《医学细胞生物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宋今丹主编。③人体与动物生理学,《人体及动物生理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王 玢主编。 (2)卫生综合:卫生学、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 (3)检验综合:①免疫学和免疫学检验(陶义训主编 第二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②临床生物化学和生物化学检验 (康格非主编 第二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③微生物学及微生物学检验 (俞树荣主编 第二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④临床基础检验学(寇丽筠主编 第二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⑤血液学和血液学检验(王鸿利主编 第二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4)药化综合: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 4.各学科专业一般以最新版的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统编教材为复习参考书。无统编教材的课程参考书目如下; (1)影像诊断学:陈炽贤主编的《实用放射学》。 (2)神经解剖学:卫生部规划教材(系统解剖学)神经解剖部分。 (3)麻醉学:以统编教材《外科学》麻醉部分为主,参考《临床监测学》心肺脑功能监测部分。 (4)肿瘤学:汤钊猷主编的《现代肿瘤学》。 (5)精神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的《精神病学》第三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2版。 (6)流行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流行病学》第五版。 (7)卫生毒理学:张桥主编的《卫生毒理学》第三版。 (8)环境卫生学:陈学敏主编的《环境卫生学》第四版。 四、复试: 1.专业课考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通知,我院专业课考试从2003年起调整到复试阶段中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值为100分,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⑤为专业考试科目。报考我院并参加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复试期间集中到我院参加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为专业及专业外语。各学科、专业根据导师研究方向的需要,可以进行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的考核。 3.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成人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考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如下: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生理学五门课程中任选两门,要求与初试中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重复,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保健科进行体格复检,不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招收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和自筹经费生: 我校各专业原则上均可招收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及自筹经费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自筹经费生录取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书并收取培养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