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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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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here.net 你来我网-考研社区 作者: 2002-7-7 不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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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和担负专门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经济理论或经济管理人才。 二、学习年限:二年半。 三、招生专业:见附表。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50名左右,其中国家计划内为250名,其余均为计划外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其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220名左右)。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历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者,只限与报考专业相近的大专毕业生,且在经济管理部门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02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附上已学过的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部门盖章证明)、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申请须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才能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者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63年9月1日后出生)。 六、报名与考试 报名日期:2002年11月10日至14日。考试日期:2003年1月。报名和初试由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含专业课笔试(笔试内容附后)、专业及英语口试。 初试科目中的政治理论、外语、数学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附后)由我校自行命题。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市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八、注意事项 (1)历届毕业生必须将毕业证书(复印件)附贴在报考登记表内。 (2)报考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中学教师报考登记表须经文教局盖章)。非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 (3)我办不提供备考书籍和往年试题。邮购参考书籍可与上海财经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21-65422251、65318081)。 (4)考生可来函(附3元)索取《招生专业目录》,也可通过我校网址查询。 联系部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 邮政编码:200083 联系电话:(021)65160312 65362022 我校网址:www.shufe.edu.cn 电子信箱:yzb@mail.shufe.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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