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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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一.2004年我校63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委培、自筹经费)招生数。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考试后,在考察考生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三.我校有单独考试权,考试科目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报名、考试的时间、手续均与全国统一考试相同。单独考试报名地点在上海师大,简章备索。
四.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
(1)大专毕业满两年;
(2)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4至5门主干课程;
(3)不能跨专业报考。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已在专业目录的备注中注明。
五.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直接到我校报名、考试。报名时要出示:
(1)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自考办或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进修本科4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
六.学校代码:10270;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邮 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联系人:顾绍泉。学校网址:www.shtu.edu.cn
七.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法政学院,叶文瑛,64322821;商学院,张苹,64323608;教育科学学院,李嘉玮,64322120;体育学院,姜民勤,64322311;人文与传播学院,张虹,64322411;外国语学院,刘芳,64321755;音乐学院,臧瑛,64322501;美术学院,彭珊琳,64322993;数理信息学院,施小蓉,64322723;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朱明花,64322142;城市与旅游学院,王慧敏,6432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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