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指南
1、242页最后一段【法律行为中还有事实行为】错误。
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是并列关系。法律行为中一定包含意思表示;事实行为是不包含意思表示的行为。
2、244页第六段【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时,胎儿可作为法定继承人……】错误。
具体见419页。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的正确表述时:为胎儿保留法定份额。
3、245页倒数第一段【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错误,少了2个字,应该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此处只能这样表述,少了2个字是绝对不行的)
4、248页,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不应该包括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只有在自己同意、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成为监护人,所以是自愿行为,而不是法定义务。
5、255页第一段【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这些义务……】错误。具体见合同法50条规定。
今天看到这里了,所以就来贴一下咯^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