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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与经济制度

OKhere.net 你来我网-考研社区 作者: 2006-3-10 17:06:08 

本章主要内容

本章阐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一、理论复习指导

 

 (一)基本内容概述

 

1.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

(1)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体现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志。公有制排除了依靠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而无偿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可能性。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是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

(2)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以往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指社会全体成员都过上富裕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促进其体力、智力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终实现目标。

关于共同富裕:第一,“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共同富裕”有两层含义,一是“富裕”,是全社会财富的相对丰裕;二是“共同”,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较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这里,“相对丰裕”是动态的,是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受”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平均,是根据劳动者贡献大小而有合理差别。第二,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地区之间有“先富”与“后富”之分,是因为各个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区域位置存在着差别。劳动者之间有“先富”与“后富”之别,是因为劳动者之间的生产经营能力、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和面临的机遇存在着差异。第三,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共同富裕的实现,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部分地区和部分劳动者逐步“先富”,由点到面,推动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这个角度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长远的目标。但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和劳动者之间收入分配的差别必须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从这个角度看,“共同富裕”又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第四,实现共同富裕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财富不断增加;二是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中进行合理分配。以公有制为主体,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为实现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奠定了制度基础。

(3)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剩余产品。

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劳动者运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进行联合劳动,创造的财富包括剩余产品归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用来为国家建设以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服务。剩余产品归属于公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质的体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日益丰富,剩余产品不断增长,这就为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特征和建立的客观依据。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一项重大突破,是社会主义原则在当代中国的坚持和运用。1999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又将这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正式写入宪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特征在于: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公有制已经占主体地位,而多种所有制经济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并存和共同发展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具体地说: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公有制。第二,我国社会主义处在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呈现多层次性,决定了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国现阶段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而只能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基于对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和社会所处阶段认识的逐步深化,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了以往在所有制问题上搞单一公有制的经验教训,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政策层面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层面,使它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任务和三项原则。三项原则包括:“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思想的提出,为在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指明了方向。

(2)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就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例如,在股份制企业中,既有国家股、集体股,也有私人股。国家股和集体股就属于公有成分。如果该企业由国家和集体控股,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在投资来源多元化、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今天,只有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才能对所有制结构的状况作出正确判断,才能有助于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这一思想,是根据改革实践而作出的新的理论概括,突破了把公有制经济仅仅限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的传统观念,进一步拓展了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间。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基于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特点,搞活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混合所有制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以不同性质资本间的参股或联合的股份制为基础的经济。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第一,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的产权结构,推动其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第二,有利于国有或公有产权的流动、重组,优化资本配置,提高运营效率;第三,有利于依托多元产权架构和市场化、民营化的运营机制,增长国有经济或公有经济利益;第四,有利于减少非公有资本对公有资本的直接侵害,增强国有资本或公有资本对其他资本的辐射功能,提高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提升整个公有经济的竞争力。总之,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3)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和所有制本身不是同一个概念。所有制指的是资产的最终归属,包括所有、占有、使用、支配等关系。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这些经济关系借以实现的具体形式,主要是指资产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一个是内容,一个是形式。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也可以有同一种实现形式。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要求决定的,它反过来也会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对公有制经济来说,公有资产归劳动者共同所有,这是内容,但公有资产怎么运作,则可以有多种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根据情况的不同,可以由国家或集体独资经营,也可以组织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还可以吸收外资组成中外合资企业,可以租赁、承包经营等。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应当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以是否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客观要求和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为标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并强调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近年来探索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有效形式的成果,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重要发展。

股份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间的重组和融合日趋频繁。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成为市场经济的必然特征和普遍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制主要表现为私人资本间的联合或融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股份制不仅表现为同一性质资本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更表现为不同性质的资本组合或融合,而后者实质上是一种以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所以,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要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公有制经济通过股份制实现形式,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一,通过国有或公有企业吸收外资和国内民间资本进入,推动公有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能够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公有资本运营效率;第二,通过国有或公有企业吸纳其他性质的资本或公有资本进入其他性质企业等交叉持股的方式,改善国有或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从而有利于国有或公有企业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真正落实国有或公有资本权益;第三,公有资本参股其他性质的企业,能够依托多元产权架构和富有活力的运营机制,获得更大的利益;第四,公有资本和其他性质的资本的融合,并以适当形式处于实质性控制地位,有利于凝聚和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从而有效放大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辐射范围,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提升整个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力。总之,相对于其他形式,通过股份制形式实现公有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公有经济的活力和优势,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应当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

股份合作制是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为一体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它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为基础,职工共同劳动,按劳分配;职工又投资入股,实行资本联合,按股分红。这样,企业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投资者,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利益共享,使劳动者与企业利益结为一体,从而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属于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其发展。

(4)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①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必须占有主体地位,这是由公有制本身的性质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决定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要求而产生的,是同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它的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我国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标志。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支柱,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主要依靠力量,是我国经济自主的物质基础和保持社会安定的主要经济条件。公有制还是实现劳动人民经济上、政治上主人翁地位和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保证。

②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主要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第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③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这条原则。只有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做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动摇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损害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④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公有制为主体与国有经济为主导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公有制经济的全部。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所谓控制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起决定作用的稀缺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控制力;二是对经济运行态势的控制力;三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的控制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通过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施。针对我国国有经济分布面广、散而小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⒍系男幸担峁┲匾膊泛头竦男幸担约爸е岛透咝录际醪抵械闹匾歉善笠怠F渌幸盗煊颍梢酝ü什刈楹徒峁沟髡约忧恐氐悖岣吖芯玫恼逯柿俊4诱铰陨系髡芯貌季郑到峁沟挠呕逗退兄平峁沟牡髡屯晟平岷掀鹄矗岢钟薪型耍兴兴晃V灰岢止兄莆魈澹铱刂乒窬妹觯芯玫目刂屏途赫突岬玫皆銮俊T谡飧銮疤嵯拢芯帽戎丶跎僖恍换嵊跋煳夜纳缁嶂饕逍灾省?/FONT>

⑤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集体经济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坚持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意义重大。

(5)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①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以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各个市场主体的存在为前提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市场经济的统一的有机整体。我国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要来组织安排的,政府不直接干预。它们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对经济快速增长、扩大社会就业、活跃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等,发挥着愈益明显的作用。党的十五大和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都明确提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企业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②个体经济。个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劳动为基础,从事个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成分。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是个体经济的显著特点。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个体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繁荣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扩大就业,挖掘民间工艺,以及提供税收,为国家积累资金等。

③私营经济。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谋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标的经济成分。在我国现实条件下,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既是我国现实生产力发展所必须,也是个体经济广泛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私营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私营经济,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开发闲散的资金、技术和资源,扩大就业机会;有利于促进竞争,增加供给,活跃市场,满足人民的多方面需要;有利于增加国家收入和劳动者的收入,等等。

④外资经济。外资经济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统称。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由我国的经济组织或个人与国外、境外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一定的投资比例联合投资兴办的企业,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我方提供土地、厂房、劳务,外商提供资金、技术,合作兴办的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商投资者独自在我国大陆投资设立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从所有制性质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资成分及外商独资企业属于外资经济。外资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外资经济,有利于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学习国外企业的科学管理经验,开发资源,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国家税收和外汇收入等。

⑤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方面。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性、政策性制约因素。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从根本上说,要按照与其他性质的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第一,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第二,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第三,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第四,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1)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①按劳分配及其客观必然性。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是: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收入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收入,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而不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没有权利向社会领取报酬。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内部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是由以下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第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根本前提,因为它排除了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劳而获的可能性。第二,社会主义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第三,旧分工引起的劳动差别和劳动还是个人的谋生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因为这要求在收入分配中承认劳动差别,体现劳动差别。实行按劳分配,对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起着重要的作用。

②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客观必然性。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相适应的。第一,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分配方式的多样性。每种所有制形式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第二,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即经营方式多样性也是决定收入分配方式多样性的重要条件。经营方式不同,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职能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存在着差别,他们获得收入的方式也不同。例如,承包经营有承包收入,租赁经营有租赁收入,等等。第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求有与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方式。市场经营活动有机遇性和风险性,从而形成风险补偿性质的收入。

③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客观必然性。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的,是公有制主体地位在分配领域的体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意味着在收入分配上主要以劳动作为人们获得收入的基本手段,意味着在社会分配结构中按劳分配是主要的分配方式,是劳动者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分配关系中起主导作用。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具有新的特点。

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相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引入了竞争机制,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具体分析,主要有:

第一,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即使以企业为单位的劳动者的联合劳动,也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而只是个别劳动或局部劳动。只有经过市场交换,产品卖出以后,生产中耗费的劳动才能被承认为社会劳动。

第二,按劳分配的劳动量,不能直接用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时间来衡量,而只能以被社会承认的劳动量作为计量标准,即只能迂回曲折地通过价值来表现。

第三,要借助货币形式来实现。各种收入(如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均应通过量化为货币来发放。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按劳分配的实现,会受到商品价格因素和供求关系的影响和制约,劳动的实际收入与劳动贡献之间一定程度的背离是经常存在的。

第四,按劳分配还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来实现,而只能在企业的局部范围内实现。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有自主分配权,所以,按劳分配的主体是公有制企业而不再是国家。劳动者个人按劳分配收入的高低,不仅取决于自己劳动贡献的大小,而且还取决于本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不同公有制企业之间的收入水平和分配标准不完全相同。

第五,按劳分配不是全社会也不是公有制企业的惟一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而是有其他分配方式与之并存。

(3)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时提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财富是由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在财富生产中,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都做出了贡献。这就为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财富分配提供了经济依据。第一,体现一般劳动的贡献,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体现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等的复杂劳动的贡献,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活力。第三,体现包括土地、资本等在内的生产要素的贡献,以集中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国家现代化建设。这样的分配机制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并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总之,能“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使个人收入分配形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除了按劳分配外,还存在着按劳分配以外的劳动收入、按劳动力价值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资产收益、按资本取得的收入等。

4)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理顺分配关系,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是当前个人收入分配领域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和问题。对这个现象,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一方面,从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特殊的国情看,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性,总体上看是合理的、必要的,说明我国在实施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克服分配领域中的平均主义弊端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如果收入差距过分扩大,而且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节,就可能危及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影响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出发,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问题。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指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这就为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明确了任务:第一,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第二,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第三,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第四,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第五,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所谓效率,一般是指投入与产出的比率。效率的提高,意味着劳动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所以,效率优先的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所谓公平,就是公正平等。这里所说的公平是经济上的公平,一般指机会的均等(即社会为每个成员提供的获得收入的条件是平等和公平的)和结果的公平(从分配的结果看,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尽管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保持在合理的适当的范围内,不致悬殊过大)。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效率与公平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从统一性来看,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基础。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条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有助于形成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能够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效率的提高。从矛盾性质看,两者存在着此长彼消、此消彼长的一面。收入差距较小,虽然比较公平,但激励作用不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收入差距过大,虽然能刺激效率的提高,但又会出现收入高低悬殊的不公平,反过来又会影响效率。

当前,在效率与公平问题上,要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的关系。我们提倡、鼓励人们为集体、为国家辛勤奉献,提倡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同时又必须讲究物质利益,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多劳多得,贡献大的应有较多回报。讲奉献,不是损害人们的权益。第二,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的关系。反对平均主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生产要素投入先富起来,同时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针。第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在收入分配的不同环节,正确把握调节重点。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再分配注重公平,强化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防止两极分化,兼顾各阶层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实现合理的公平分配。

 

(二)复习重点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社会主义公有制;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剩余产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特征和确立这一制度的客观依据;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及其客观必然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特点;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理顺分配关系,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三)复习提示

 

这一章的内容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容有交叉和相互补充之处。应把这两部分内容结合在一起复习,以求得全面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复习本章时,首先要很好地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邓小平多次强调,一个公有制为主体,一个共同富裕,是我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的两条社会主义根本原则。还要很好地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和特征。特别要重点加深对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问题,以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以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问题的理解和掌握。

这一章的内容近年来也常出题,多为选择题,也出过分析题。

 

二、实战操作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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