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05年,人大民商法专业的报考人数、复试人数、复试比例各是多少?
答:人大民商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839人,复试人数81人,复试比例为9.65%。
2、问:05年,人大民商法专业的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各是多少?
答:人大民商法专业的录取人数为66,录取比例为7.79%。
3、问:06年报考人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有什么利好消息吗?
答:在北大王轶教授加入人大法学院的同时,人大法学院还迎来了德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归来的朱岩副教授,同时本院新增知识产权方向2位副教授,即沈致和、李琛。按照人大的相关规定,以硕士生导师每人4名研究生确定招生规模,民商法专业由于新增4位硕士生导师,将至少增加16个招生名名额,接近20个复试指标。另外,2006年,民商法专业增设了知识产权方向(时间问题没有来得及调整为专业),这个利好意味着分配给民商法的录取名额会有所增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大民商法的录取难题。
4、问:能否谈一下近年来人大法学院民商法历年考点分布?
答:论述题
1.民法总论
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联系和区别(02)
试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99)
试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97)
试论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96)
试述法人的独立人格、独立财产制、有限责任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95)
试论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以及该原则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作用(94)
为什么说我国民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93)
论述合伙人的连带责任(93)
试分析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几种连带责任的规定(92)
法人和合伙的区别(91)
民法调整人身关系的必要性和特点(91)
2.物权法
论物权法的公信原则(0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02)
论权利质押(01)
试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00)
试述物权的优先效力(99)
试论我国物权体系(97)
试述抵押和质押的异同(96)
试述物权与债权的相互关系(95)
什么是占有?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有何意义?(94)
论所有权制度与债权制度的相互联系(92)
试论善意取得的要件(92)
3.合同法总则
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及突破(03)
论述不安抗辩权(01)
试论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联系与区别(00)
试述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法律后果(99)
试论如何完善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98)
试述物权与债权的相互关系(95)
试论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的相互关系(94)
4.合同法分则
试述交付的概念、交付引起的法律后果(93)
5.知识产权法
6.人格权法
民法调整人身关系的必要性和特点(91)
7.侵权行为法
试论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的相互关系(94)
8.继承法
9.婚姻家庭(亲属)法
10.商法
10.1.公司法
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分权与制衡(03)
我国公司法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规定(98)
简答题
1.民法总论
简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和设立条件。(01)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00)
区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的意义(93)
2.物权法
简述质押与留置的异同(98)
3.合同法总则
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成立条件(02)
简述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联系与区别(97)
试比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联系和区别(96)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93)
简述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91)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与联系(91)
4.合同法分则
5.知识产权法
简述著作权的限制(03)
商标法修改增加的内容(02)
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01)
简述《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规定(99)
简述专利实施许可的概念、特征与形式(98)
肖像权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联系和区别(93)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91)
6.人格权法
简述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03)
简述人格与人格权的联系与区别(97)
试比较名誉权与隐私权之间的联系与区别(95)
肖像权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联系和区别(93)
7.侵权行为法
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后果(03)
简述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92)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与联系(91)
8.继承法
简述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00)
简述确定继承开始时间的意义(95)
9.婚姻家庭(亲属)法
10.商法
10.1.公司法
设立公司的特许主义和准则主义(93)
股票和债券的区别(93)
10.2.证券法
简述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01)
10.3.海商法
简述我国《海商法》中关于时效制度的规定(99)
10.4.票据法
10.5.保险法
名词解释或概念比较
1.民法总论
形成权(03)
重大误解(03)
代理与居间(01)
基金会法人(99)
合伙财产(97)
重大误解与欺诈的民事行为(94)
遗嘱能力与行为能力(94)
民商合一(92)
除斥期间(92)
2.物权法
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02)
地役权与地上权(98)
相邻权与地役权(96)
共有与公有(96)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96)
典权与抵押权(95)
典权(91)
3.合同法总则
定金与预付款(01)
保险与保证(01)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95)
4.合同法分则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02)
代理与居间(01)
竞买人(99)
5.知识产权法
专利的新颖性(03)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02)
作品与发明(01)
邻接权(00,97,91)
商标的续展(00)
著作权与商标权(98)
发明权与专利权(96)
商标与商号(94,95)
署名权与姓名权(95)
专有出版权(92)
6.人格权法
一般人格权(03)
名誉权与荣誉权(98)
人格权与身份权(96)
署名权与姓名权(95)
名誉权与隐私权(94)
名誉权(91)
7.侵权行为法
高度危险作业的民事责任(00)
侵权损害赔偿之债(97)
共同过错与混合过错(95)
8.继承法
继承期待权与继承既得权(02)
遗托(99)
遗嘱与遗赠(98)
遗赠扶养协议(97,91)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96)
遗嘱能力与行为能力(94)
转继承(92)
9.婚姻家庭(亲属)法
亲权与亲属权(02)
10.商法
商标与商号(94,95)
10.1.公司法
董事与监事(01)
公司监事会(00)
公司债(97)
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94)
10.2.保险法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03)
保险与保证(01)
再保险(99)
10.3.票据法
背书(99)
汇票与支票(98)
10.4.证券法
内幕交易(00)
10.5.海商法
其他:信托财产的概念和特征(02简答)*
5、问:民商法中的商法要看哪些书呢?我觉得只看商法总论是不够的吧。每个分则是不是都需要看单个的书呢?哪些比较好点?请指点。
答:只看商法总论当然是不够的。但也不推荐你看太多的商法教材,不是每个分则都要单看一本相应的书。我向你推荐范健的《商法》。 如果学有余力,建议你还可以看看施天涛的《商法学》。
6、问:我现在综合与民总,物权才刚刚开始做笔记,专业课书还没看完,还有商法和合同没有看。
答:应加快速度。
7、问:现在感觉时间是真的不够用了,王老师的那些著作真的必看吗?我只看了一本物权法论就实在不愿拿起第二本,假如背好课本,细看课本,不明白或感觉特别重点的再看专著的相关问题,不知道这样可否?看到别人都看,自己不看觉得害怕,可又感觉心又余而力不足,希望得到过来人的指点!假如不看专著了,那些资料还是必须看一下的呢?比如复印资料吗?
答:针对考研来讲,王老师的《物权法研究》没有必要看,建议你代之以王老师的《物权法论》。复印资料,个人认为对考试直接意义不大,事实也证明资料最热点的问题并没有考到。这个适合学有余力的人看,才能看出价值!不要与别人作无谓的比较。如果你这要比较,那就用自己现在掌握的知识点和以往的考题相比。通过分析,你就会发现,对于考研,你究竟要把知识掌握到什么程度。
8、问:请教关于答题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比如名词解释除了概念,是否还要答特征和一些特殊之处,就是要全面且重点突出?还有简答和论述?
答:知道的尽量都写上去。考试前先按照题目的分值计划好每道题要用的时间,然后在这段时间内把能写的都写上就行了。时间有限,字迹要工整,速度要快。
我看到过综合高分的卷子,答的很详细,就象把课本复印上去一样,要拿高分,答得太少肯定不行,但是也不必强求。有些名词如果已经解释清楚了,也不必一定要答多少多少,这个得看具体的题目。
一是要背熟,背熟了才能答;二是要有逻辑性,有了它才 会答。
考试我认为基本上是58%的知识储备,20%的应试能力,20%的自信心,还有2%嘛……就是客观唯心主义者所坚信的神秘力量啦。
9、问:是不是答得越多越好,概念答成简答,简答答成论述,论述答成论文?这样似乎太恐怖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标准的答案是不是都比较死,我们只要记忆就行了,不用自己发挥什么的吧!
答:我个人是反对将“概念答成简答,简答答成论述,论述答成论文”的。考生应该根据题型的具体要求,把答案组织得繁简相宜。对于名词解释,答出其主要内涵,主要特点就可以了,一般不要超过两百字。而对于简答题,答出题中所涉概念的内涵、主要特点以及与题目要去相关的基本内容就可以了。对于论述题,我要作比较详细的解答。对论述题理想的答案组织模式是:第一,答出该问题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含义和特点,如果没有特点,那么应该答上她的基本构成要件。第二,该问题在当前学术界的地位,如:尚未定论,其中包括中国法学家的权威观点和大陆法系以及英美法系著名法学家的观点,这一条需要在平时学习时刻意的去总结。第三,它的作用意义以及影响,如果你了解它的相关历史演进你最好写上。第四,与相关制度的比较。第五,该制度的缺点和优点。第六,该制度如何完善(重点),完善的方法最好不是你的, 而是人大老师的观点。
但是有很多同学是难以对所有的论述题都能答得如此完美。这个没有关系。实际上,即使是考博,也少有学生能将论述体答案组织得如此完美。那么,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将第一部分、第三部分和第五部分的内容做充实、做足。只要这几部分的内容充实,你的论述题答案的字数就不会少,获取一个比较高的分数也不会困难。 另外,切记分配好时间,你要真想每道题都答得那么完美的话,三个小时是写不完的。
10、问:“确立中国民法基本原则体系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我找不到一篇相关的文章,只有从自己的理解答,烦请老师指导下我该看什么文章。
我打算这样答:先讲下中国民法5大原则体系。然后我想“应注意的问题”是1,体现现代民法的价值取向的妥当性,反映实质公正的民法理念,突出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的价值判断作用,使二者在具体法律原则中有体现2,平等原则应体现由形式上的平等向实质上的转化3民法原则应统辖商法原则如意思自治原则应体现“意思主义”向“表示主义”的发展,4应采纳公序良俗原则作为对强行法的补充对私法自制的限制与协调个人社会之间利益的冲突。
答:这个问题和上面的问题一样,都是属于答题方法的问题。这里我再说透一点。答题的时候,头脑一定要灵活。本题要求回答“确立中国民法基本原则体系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从你的答题思路来看,似乎你先讲的“中国民法5大原则体系”就不是“应注意的问题”,而只是答案前面戴的一个帽子。我不能说你这种思路就是错的,因为对于一个开放性论述题目,大家可以从各个角度来回答。但我要指出的是,按照你这个思路来回答问题,在考场上临时组织答案是比较困难的——除非你事先运气好,准备到这个题目。比较保险的答题思路是这样的:
确立中国民法基本原则体系过程中应该注意:
1、充分认识确立民法基本原则体系的重要意义(此处回答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2、要注意完整的确立民法基本原则体系(此处回答中国民法的五大原则体系,其实人大二十一世纪教材上讲的是六大基本原则,你可以再看看书)
3、民法基本原则要与时俱进。(此处的回答,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有前面两大点作铺垫,你心里就很有底了)
从我的答题思路中,你会发现,我不看课外的相关论文,而只是把教材上的基本知识用到了,就能够敷衍出一段内容丰满的答案,并且谁又能说我答的不好呢?相比较而言,在你的答题思路中,基础知识(即中国民法的五大原则)只被你看作回答问题的一个小的引子,而不是作为答案的主体内容,这的确会有比较的大的风险,万一你没有看到相关论文,你所讲的“四点注意”是很难展开为一段内容丰满的答案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11、问:我去年考的人大民商,专业91(有个25分的题我没有答)我今年想提高到110以上,请老师在整体思路上帮忙指导一下!谢谢hurtly和TOM老师!哈哈
答:给你的主要建议就是要从体系上来把握民商法。最推荐你做的就是熟悉教材目录。面对民法知识,你就如同一位中药铺店老板知道当归、天麻、人参等都是各自放在那个小橱柜里面一样,清楚试卷上的题目都是具体考察民商法体系中的哪一个具体制度。这样在答题的时候就会心中有数。另外,推荐你到启航龙图网站上听听tom老师的免费讲座,他详细地提到了如何从整体上把握民商法复习。
12、问:请问老师。对于象保险法破产法等在民商卷中分值不大,但却内容繁多的知识点,如何备考。怎样才能不至于遗漏这样的知识点!谢谢
答:商法的复习都要把握重点,而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商法中很多琐碎的技术性规定,没有必要细看。比如保险法中的理赔程序、一些非常特殊的险种的特殊规则等,都没有必要看。重点要看的是保险的种类、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特殊型等等。破产法有相当多的内容属于经济法的考察范围,你需要重点注意破产法的修改问题,如债权人会议、自然人破产等比较具有理论含量的问题,琐碎的技术性规定,也没有必要看了。
13、问:请问如何把握民法新版课本的新增内容,对综合课民法部分的考试有什么影响?
答:总的来说,民法新版课本的变化不是很大。对综合科民法部分的考试更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了。因为综合课考察的都是成熟的基本理论,而这些东西的变化是非常小的。
14、问:备战人大民商法的研究生,就只看指定的书目够吗?请回答我好吗?这是我们好多同盟军一直想问的问题!拜托各位老师了!!谢谢
答:从能否考上的角度来说,只看指定的参考书是绰绰有余的。但要争取到高分,以获取公费资格,还得再看看其他的书。这里面,有两个工作需要做,一是从指定书目中,挑取对考研最有帮助的部分来看;二是从其他的专著和论文中,披沙拣金,采撷对考研最有用的东西。我们一直在致力于这两件事情。
15、问:请问老师,民法考研的法学专业课是以法条复习为主还是以理论复习为主呢
答:理论复习为主。
16、问:我本科是学习日语的,请问日语专业学民商法有没有优势?
答:有优势。中国的民法制度有很多是借鉴日本,并通过日本来借鉴德国的。所以,懂日语会对学习中国法律有很大的帮助。
17、问:若参加辅导班,民法指定教材需复习到何种程度为宜?
答:复习到合上课本,你能迅速在头脑中展开知识体系,可以粗展,也可以细展,随意所欲,毫不费力地成都就算过关了。
18、问:公司法中哪些内容是重点?
答:公司法的重点:公司的概念、种类与特征,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的资本制度等等。
19、问:公司法中一些法条,如规定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职权的关键法条是否应当熟练记忆?
答:股东的权利、义务需要认真看看,其实比较简单。不会占用你太多的大脑内存。
不仅股东会职权,还有董事会职权、经理职权、监事会职权的关键法条都必须牢记。否则你不能回答关于公司的治理结构的问题。
20、问:叶林老师的《公司法》是否有阅读的必要?采用哪本教材比较合理?
答:有时间的话,你可与看看叶老师的《公司法》。如果没有时间,就算了。看看范健的《商法》中的“公司法”即可。
21、问:商法的考试范围让人琢磨不透,比如有一年海商法是考试内容,再如去年的别除权,实际是破产法的内容,只能算是广义的商法范畴。在商法中,除公司法外,究竟哪几门法是人大法学院乐于考察的内容,请老师指点。
答:海商法一般不会考,其他部分(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等)都有出考题的可能性。
22、问:网上关于人大民商法复习参考书有很多评论,我认为书本太多,做泛读是合适的,但精读显然撒网太大,请老师给出一个范围合理的精度泛读兼顾的参考书目。
答:人大法学院21世纪的《民法》、范健的《商法》、王利明、崔建远编著的《合同法新论·总则》、王利明、杨立新、姚辉的《人格权法 》、王利明、杨立新的《侵权行为法》、房绍坤、郭明瑞的《继承法》为必读书目。其他的请注意我的讲授。
23、问:我现在正在开展商法的复习,进行到证券法时,我发现其中的证券专业问题同专门的证券法律问题很难区分,请老师指点,证券法究竟其中的哪些问题值得研究?对于证券法,叶林老师有一本书,是否有研读的必要?
答:这个很难简单的就给你一个解答。我要提醒你的是,商法的复习本来就是非常琐碎的,需要你自己认真的去梳理。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先沉住气,认真的把范健的《商法》中的证券法部分来回看几遍,你就会比较清楚哪些问题值得研究。对于应试来讲,叶老师的书没有必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