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节添加新知识点为:“辩证唯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人们正确认识社会现象、提高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中的重要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它在社会实践基础上,把唯物论与辩证法统一起来,把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统一起来,为我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武器。同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还能够为我们的思考和实践提供人生观的启迪和价值观的支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开阔人的胸襟,增加人的智慧,提高人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首先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能够指导我们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认识人与世界的关系。它告诉我们,人不能脱离客观世界,不能脱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我们不仅要对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有一个正确的看法,而且要有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矛盾、个人与社会矛盾的思路和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对于我们树立科学的人生观有导向作用。作为科学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指导我们正确地认识世界,也指导我们正确地把握自我、规范人生。它告诉我们,虽然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但单个人不能孤立地存在,任何人都必须同其他社会成员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从事生产劳动,以解决自己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等问题,因此,不能离开世界观和社会历史观而孤立地片面地讲人生观问题。只有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明确人生的意义、目的和价值。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对于我们树立科学的价值观也具有重要作用。价值观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核心是对人生和事物的评价问题。作为哲学的世界观不仅要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而且包含对对象意义的理解和评价。人生观也是如此,人生观包含对人生的意义、目的和价值的评价。世界观和人生观决定价值观,决定人对对象和人自身活动的意义和价值的评价。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价值观的问题,要正确处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正确理解价值观念的更新,使价值观念的更新同社会发展的进步方向相一致,从而自觉地投身于社会全面发展中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一节添加新知识点为“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的含义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或现象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哲学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原因起作用而引起的现象。事物或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
因果联系有两个特点:其一,因果关系往往与时间顺序有直接联系,前因后果是因果联系的特点之一。但是,并不是所有相继出现的现象都具有因果联系。“在此之后”不等于“因此之故”。其二,原因和结果是必然联系,只要有一定的原因出现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的结果。因此,一般地说,因果联系是一种包括时间顺序性在内的由某一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现象的本质联系,只有同时包含时间顺序和必然联系两个特点,才能确定“在此之后,因此之故”。
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处于无限的因果链条之中。同一现象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变成了原因,反之亦然。这就是原因和结果区分的不确定性。但当我们把特定的对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取出来单独考察时,原因和结果的差别就显示出来。这就是原因和结果区分的确定性。
其次,原因和结果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1)原因和结果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可能存在。
(2)在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原因和结果往往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事物的因果联系往往不是单线的,而是双程的。在这里,互为因果的关系既表现了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又表现了它们的相互作用。
正确认识因果联系的这种辩证性质,可以有效地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去促进事物的发展,科学上反馈原理的运用便是一例。所谓反馈原理,就是根据因果相互作用的辩证法,通过事物调节中心输出信息达到一定效应的“返回传入”,从而实现事物自动控制或自动调节的原理。
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它的具体表现又是复杂多样的。
(1)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是指因果联系为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因果观念只不过是客观因果联系的反映。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决定论原则指明,事物存在着固有的因果联系、因果规律,这是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客观前提。
(2)因果联系的普遍性。
因果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任何事物、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人类实践和科学发展的历史充分证实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一些唯心主义者认为,在微观世界中没有因果制约性,电子等基本粒子的活动具有“自由意志”,它们在各种可能性中自由选择自己的道路。这种观点是同科学事实相违背的。虽然有许多现象的原因暂时还没有被认识,但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肯定是存在的,并且或迟或早总会被人们所认识。有些事情看来好像是毫无结果,实际上这是说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并非真的没有一点结果;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本身就是一种结果,而且这种结果也是有原因的。
(3)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因果联系的多样性是指,因果联系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
首先,在不同的领域中,事物的因果联系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形而上学把机械运动的因果联系看成惟一的形式,因而不能正确地说明微观世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因果联系。这是他们在这两个领域陷入唯心主义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根源。
其次,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多种表现类型。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原因和结果及其辩证关系原理既然是对客观世界引起和被引起的普遍关系的正确反映,那末,它必然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具有指导作用,成为人们重要的方法论武器。
第一,揭示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科学认识的重要内容。
第二,正确地把握因果联系是实践活动的重要前提。
正确地把握因果联系,才能预见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后果,因势利导,尽量限制和消除不利的后果,促进和发展有利的后果,保证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一节添加新知识点为“可能和现实”:
可能和现实是反映事物或现象出现之前的发展趋势与出现之后的既成现实之间的相互联系的一对哲学范畴。
1.可能和现实的含义
可能是客观事物内部包含着的这种或那种发展的趋势。现实是可能的实现,是相互联系的变化发展着的各种客观实在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
(1)现实。现实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现实性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它既是过去的“现实”变化发展的结果,又包含着引起将来的“现实”的原因。现实性体现着事物联系和发展纵横两方面的整体性质。
在我们把握现实性范畴时,应当注意它同必然性的内在联系。现实之所以成为现实又转化为不现实,是由它内部的深刻必然性、规律性所决定的。从发展上看,只有合乎规律、合乎必然的东西,才是现实的,或者说,终将变为现实。一个事物尚未出现时还不是现实的,但只要它合乎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就迟早一定会变成现实;反之,一事物当下还是现实的,但只要它丧失继续存在的必然性,就迟早一定会变成不现实。
(2)可能。可能是和现实相对立的范畴,它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这种发展趋势是由事物内部矛盾运动规定的,但它还没有变为现实,这种可能性一旦条件具备了,就会由可能转化为现实。
在掌握可能性这一范畴时,必须对它在质上的各种复杂情况加以区别:
第一,区分可能和不可能。可能是指在现实中存在其出现的根据的东西。不可能性是指一事物的出现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因而它是永远不能实现的。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前提。
第二,区分现实的可能和非现实的可能(抽象的可能)。现实的可能是在现实中有着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一定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非现实的可能性则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来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只在以后的发展阶段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但抽象的可能毕竟是一种可能,因而区别于不可能。随着条件的成熟,抽象的可能性就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认识抽象的和现实的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和联系十分重要。一方面,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应该集中力量去办那些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否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反之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抽象的可能变为现实的可能。
第三,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在事物发展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矛盾双方斗争中,既有新的一方战胜旧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发展的可能,也有相反的可能。虽然就总趋势而言只有新生事物不可战胜一种可能。但这种总趋势由可能转化为现实,是在两种可能的反复斗争中实现的。在新旧事物的每一次具体搏斗中,并不能排除失败的可能。因此,在存在两种相反、甚至多种可能性的情况下,我们要因势利导,争取最好的可能。
第四,把握可能的量的方面。可能性有大小之分,即或然率,这就是对可能性在量上的测定。把握可能性的量的方面,分析或然率,这是精确地规定行动目标和实施步骤的重要条件。